大陸新娘已經是不少人解決婚姻問題的熱門選擇,可是要以相親方式娶大陸新娘有許多複雜的手續與流程,以下提供從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大陸新娘入台團聚,到大陸新娘領取身分證,有以下辦理步驟階段:
1.辦理單身證明:
至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單身證明;
2.前往大陸地區相親
依照您的需求與經濟狀況到福建相親娶福建新娘、四川相親娶四川新娘、哈爾濱相親娶哈爾濱新娘、大連相親娶大連新娘或是相親找老伴等。
3.辦理三代無血緣聲明:
請在台親友代為辦理三代無血緣聲明快遞至大陸後,與大陸新娘辦理結婚登記,並進行文書公證
4.舉辦婚宴及相關禮儀:
在完成結婚登記後, 依結婚習俗安排婚禮。
5.回娘家、出遊、拍照:
與大陸新娘回娘家、出遊等,並全程拍照,以便申請大陸新娘入台團聚。
6.申請團聚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戶籍謄本 4.結婚公證書及健康檢查公證書 5.二吋彩色照片一張 6.身分證影本
7.辦理無刑事處分公證書:
當收到入台證後,應替大陸新娘辦理無刑事處分公證書,並請大陸新娘入台時攜入台灣,以便日後辦理依親居留
8. 結婚登記
機場面談通過後,可辦理結婚登記
受理單位:戶政事務所
1.結婚公證書正本(須經文書驗證) 2.戶口名簿 3.身分證.印章 4.通過機場面談證明
9. 依親居留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戶籍謄本 4.依親資料表 5.團聚證 6.大陸通行證 7.無刑事處分公證書 8.健康檢查表(三個月內) 9.二吋照片 10.身分證影本
(完成結婚登記即可辦理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即可辦理下一階段長期居留)
10.長期居留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戶籍謄本 4.無刑事處分(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5.健康檢查表(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6.二吋照片一張 7.身分證影本及大陸通行證 8.依親居留證
(長期居留滿兩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即可辦理定居)
11.定居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長期居留證 4.無刑事處分(長期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出生公證書 5.健康檢查表(三個月內-附記) 6.二吋照片一張 7.身分證影本及大陸通行證 8.戶籍謄本 9.喪失原戶籍證明
12.初設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
受理單位:戶政事務所
1.通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之公文 2.戶口名簿,印章 3..二吋照片兩張
以上相關流程是依據至2015年12月26日止的相關規定編寫,日後相關規定可能會有所修改,以致相關流程可能會有所改變,煩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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