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台灣透過相親方式娶外籍新娘的選擇中,緬甸新娘並不是個熱門的選擇,加上相關手續辦理複雜,緬甸新娘一向是滿冷門的選擇;但是,仍有不少人因為旅遊、商務等因素自行認為了緬甸女性娶了緬甸新娘,所以我們還是來介紹一下緬甸的風俗禮儀,希望能透過瞭解,增加溝通,進而促進與緬甸新娘的婚姻美滿幸福!
緬甸是宗教意識很濃的國家。在緬甸的街頭巷尾,隨時隨地都可以看到身披袈紗、手持黑傘的僧侶,全國僧侶有10幾萬,僅仰光、曼德勒的和尚就有2萬多人,平均300人中便有一個是和尚,佛教徒中每個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齡都必須出家當一次和尚,社會上才承認其成人,還俗以後才能夠享有結婚的權力,出家的年齡一般在10歲上下,出家時間,在以前最短為一年,現在已縮短為7天。也可以幾個月,幾年,甚至終生為僧。
緬甸出家手續十分簡便。因此,在緬甸有出家容易,還俗也容易的說法。和尚在緬甸普遍受人尊敬。每天天一亮他們就出去化緣,人們都很樂意給予佈施,有的還惟恐佈施不及時、不周到;也有人早早就把飯菜做好,到家門口來恭候和尚來化緣,也有的人家甚至常年負責數名和尚的飯食。在農村,當人們見到和尚(特別是法師)時,都要就地跪拜,和尚出門乘坐車船,旁邊的人都會自動起身讓座,買票時,不是把錢直接交給售票員,而是把錢包打開,由售票員自己來取。
緬甸和尚們摒棄一切雜念,苦行修道,認為這是達到幸福境界的唯一途徑。他仍有許多禁忌,對婦女不能直視,即使是稍微觸及一下女人的衣裳,也會認為使苦心孤詣的修行化為烏有。和尚不准殺生,但可以吃肉。男子在出家期間 不能娶妻,要想結婚必須在還俗之後。緬甸信佛教的善男信女們朝拜佛像時不是燒香,而是奉獻鮮花。每個家中均供奉有佛像,奉獻的鮮花天天要換因此使得緬甸鮮花行業生意興隆。
過去,到緬甸人家裡作客,都要進門脫鞋,現在這種習俗已漸有改變。進入佛塔或寺廟時,任何人都要脫鞋,就是國家元首也不能例外,否則被視為對佛的最大不敬,有時還可能要招來麻煩。緬甸人對佛極度虔誠。平時,即使天氣炎熱山路崎嶇,赤腳拜佛的人仍絡繹不絕。過去到緬甸人對牛無限崇拜,敬若神明。對"神牛"不准鞭打、役使,更不可宰殺。"神牛"無論走到哪裡,人們都會拿出最好的食物奉獻給它。在路上或鬧市中如遇上"神牛",行人和車輛都要暫時回避。逢年過節,緬甸人要舉行敬牛儀式。
在緬甸,女性地位高,不可歧視女性。認為左手是不潔的。男女不可牽著手走路。遊客如果對寺廟、佛像、和尚等做出輕率的舉動,會被視為"罪惡滔天"。跨坐石佛像上拍照,會惹出麻煩,甚至有可能被課刑。一般人決不會坐在高過和尚的坐位,遊客必須入境隨俗。為了接待和尚,緬甸商人天大的事可不管,約會也只好改期。
緬甸人喜愛鮮明色彩,也喜歡用貓頭鷹作圖案。他們除了喜歡穿"紗籠"以外,,還愛用金首飾,不少人寧願節衣縮食也要買一二件首飾佩戴。婦女首飾除金耳環、金項鍊、金戒指、金手鐲之外,還有金腳鐲,男人簡單些,通常是金項鍊、金戒指翻金鈕扣。緬甸男人頭上愛紮素色裹巾,緬甸人稱之為"崗包"。女子穿的紗籠一般很薄,配有底裙,有的還系上銀帶或裝飾鈕扣,最隆重的盛裝是穿著白色蟬翼紗的上衣和紅色的紗籠。在緬甸,不論男女平時很少穿鞋襪,不是光腳,就是穿拖鞋或有孔的涼鞋,政府官員只是在接待外賓時才穿鞋襪緬甸人以米飯為主食,吃飯不用筷子,也不使刀叉,而是用手來抓。有愛好洗澡的習慣,一般早晚各洗一次。
緬甸人的口味特點是酸、辣、清淡,不油膩,類似大陸四川口味,一般餐桌都要求放上辣椒油。愛吃雞、鴨、魚、蝦、蝦醬、魚醬,喜食咖哩,要求略帶甜味,最好拌上番茄,除吃一般蔬菜之外,人們喜歡用水果做萊。如把芒果切成片,拌隊黃豆粉、蝦米松,蝦醬油、洋蔥頭以及炒過的辣椒籽,吃起來又酸、又鹹、又辣、又鮮。
緬甸人名字的傳統性特點是有名無姓,並往往在名字之前加上一定的稱謂詞,以標明其性別、年齡、官位、尊卑及特定的感情色彩。成年、幼年或少年男子的名字前,往往加"貌",意即自謙為"弟弟"或向對方慰稱"弟弟"。對長官或受尊輩的男子,其名前往往加"吳",意即敬稱對方為"叔叔"、叫"伯伯"。對平輩或年輕的男子,名前往往加"郭",意即稱對方為"兄"。
緬甸人有"右為貴,左為賤","右為大,左為小"的觀念。因此,緬甸人有"男右女左"的習俗。此外女人不能枕著男人的胳膊睡,否則男人就會失去"神力",整日萎靡不振。在吃飯時,須按照男右女左的習俗入座。緬甸人視頭頂為高貴之處,所以不能用手觸摸他人頭部,即使是十分可愛的孩童也不能撫摸其頭。與朋友同行,不能勾肩搭背。給長者遞接物品時,不能用左手,左手被視作是不潔淨的。
緬甸人視太陽升起的東方為吉祥的方向,認為東方是釋迦牟尼成佛的方向,所以緬甸人家裡的佛龕都供在室內東牆上。因此睡覺時,頭必須朝東忌諱朝西,否則是對佛的玷辱,會招致不幸。緬甸人還認為西方是死神居住的地方,古代緬甸國王斬殺犯人時,都是出宮殿西門,所以睡覺絕對不能頭朝西睡。緬甸人把東面和南面稱為頭頂部,把西面和北面稱為腳尾部。家中長者的座位在頭頂部,晚輩的座位在腳尾部。
在緬甸,女子穿的筒裙(緬語稱"特敏"(TaMane))被視為不吉祥之物,不充許晾曬在超過人頭的地方。因此男子忌諱在晾著衣服的繩索或杆子下穿行。如男子穿行,則男子身上的"神力"會丟失,並會倒楣一輩子。故此,到佛塔寺廟朝拜的信女,不得登攀塔座,只能跪在塔下瞻拜許願,如要向佛塔、菩薩身上貼金,需交由男子代辦。
緬甸人認為在星期二做事情必須做兩次才能成功。所以,一般人都避開在星期二做事,緬甸人有個風俗,每逢星期五這一天,忌諱乘船渡河。緬甸人送給別人東西時,必須在星期一至星期六進行,星期天禁忌送物。尤其禁忌送衣服、紗籠等。避諱母雞在布上下蛋,以防破財。避諱旅途遇蛇,若遇蛇,則應返回並推遲行期。忌在"安居期"(從緬曆04月15日至07月15日)結婚、宴請、遷居、娛樂,僧人亦不得外出。嚴忌不脫鞋就進入佛塔或寺廟。忌睡高床。
緬曆04月15日至07月15日三個月為佛教僧侶安居期間,緬甸人不許舉行婚禮。此外,緬甸人也忌諱在緬日曆09月、10月、12月內結婚。他們認為,在09月結婚,將會不育,一輩子無兒女。在10月結婚,會破產。在12月結婚,夫妻會兩地分居,不得團聚。出席緬甸人的婚禮,不能穿藍色、灰色和黑色的衣服,否則會帶來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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