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管是要娶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很多人以及政府單位都會勸導應該要透過合法的婚姻媒合協會,才有保障。
這一點,我們非常認同;我們也只介紹屬於移民署核准的合法的婚姻媒合協會,透過相關方式所架設的網站,希望有意娶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的單身男性,都能夠有保障的來完成婚姻大事。
但很多事實,我們也必需很誠實的告知,我們可以說是比移民署還誠實坦白;所以,必需很坦白的講:
以台灣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根本沒有「非法」大陸新娘仲介、也沒有「非法」越南新娘仲介;基本上,在台灣從事大陸新娘介紹、越南新娘介紹的個人,都是合法的。
跨國境婚姻媒合,主要管理法律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第 58 條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
所以,公司行號是不能經營大陸新娘介紹、越南新娘介紹的;但是並沒有禁止「個人」從事大陸新娘介紹、越南新娘介紹。
然後,移民署所謂的合法的婚姻媒合協會,主要是以下這個規定:
第 59 條 財團法人及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並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
所以,只有所謂的協會才要經過移民署的許可;也就是所謂的婚姻媒合協會,有「合法」與「非法」問題。有經過移民署核準的,就是「合法」婚姻媒合協會,沒經過移民署核準的,就是「非法」婚姻媒合協會。
同樣的,這條也沒有規定,「個人」從事大陸新娘介紹、越南新娘介紹要經過移民署核准;所以,個人反而沒有所謂的「合法」與「非法」問題。
這樣的法律規定很奇怪,造成很多「合法」婚姻媒合協會,在從事「合法」業務幾年後,反而就不願意再繼續持有執照,還不如個人從事,還不用接受政府監督與管理,也一樣是合法的。
在這個情況下,移民署這幾年是有在取締一些個人仲介與裁罰,但裁罰依據並不是說他們是「非法」,而是以期約報酬與廣告來作裁罰。因為,法律也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廣告。
台灣的法律規定很畸形,政府單位整天在宣導要透過合法的婚姻媒合協會才有保障,但事實上,卻根本沒有「非法」的仲介;而移民署也多年前表示要修法,把個人也納入規範,但時光匆匆、歲月如梭,不知小編歸天時,能不能修法成功。
不過,小編還是要強調,不管怎樣,還是透過經過移民署核准的婚姻媒合協會去娶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至少有經過政府管理與監督,會比較有保障;而我們也只推薦與介紹這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