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透過相親方式娶大陸新娘雖然已經很普遍,但仍然有許多人無法接受相親這種"閃婚",我們就來談談戀愛與相親。
相親,華人傳統婚禮禮節之一,亦稱相門戶、對看。是一種有特殊功能的社交活動,指未婚或未有戀人的男女雙方由親友或媒人介紹互相見面交流以確立戀愛和婚姻關係的一種形式。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適婚年齡的男女而在日常生活中,遇不上合適的對象,為求儘快找到對象,所以用相親的方式來開始第一次約會。個案中,相親之後的發展,可能是先友後婚,或者立即成婚。
相親通常是以外出吃飯為主要形式,有些是由家人、親戚、朋友介紹。除了常見的到餐廳用餐外,相親地點還有公園、教堂等公眾地方。有些是通過婚姻介紹所找符合指定條件的對象,當中包括找來自東南亞或東歐等地外籍配偶的人。也有一些相親作為一種認識結婚對象的方式,還是比較簡單直接的。
相親的特色很符合想於短時間內結婚的人士。不過由於互相之間缺乏一種較長時間的交往,只是憑短時間里的談話交流所形成的感覺而決定是否繼續交往,未必足以產生愛情,雙方亦可能不夠了解就結婚,婚後不久感情就產生裂痕,甚至離婚。但也有相親結婚者婚後感情維持比自由戀愛成婚者更為親密長久。
很多人以為,相親是很落後的戀愛方式,在產生感情之前就不斷衡量對方家庭背景、生活狀況,是種「不人道」、「太勢利」的做法。因此,很多年輕人在父母親友的撮合下進行相親時,總對對方挑三揀四,不願深交。
但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心理學家在最新一期《進化與人類行為》雜誌上發表論文指出,相親其實很重要。
研究人員是通過一家專業紅娘公司進行這項研究的。他們發現,紅娘公司在安排相親者見面前,通常已經詳細比對了兩人心目中對另一半的理想狀況和現實情況,認為他們匹配後,才會做出安排相親的決定。但無論書面資料有多契合,多數人在見面幾秒鐘之後就決定不再交往,並且女性做出決定的時間更短。
主持這一研究的賓夕法尼亞大學助理教授庫爾班分析認為,相親並不是「遊戲人間」。在「快速約會」中,人們不是依照書面資料來判斷,而是受到直覺驅使。他們從看到對方第一眼到形成判斷,全程不過3秒左右,還來不及用金錢、權力等勢利因素做衡量。所以,千萬不要放棄讓直覺做出判斷的機會。
不過,很多適婚男女都不喜歡相親,很多時候是因為認為自己好像貨品,任人挑選,有損自尊。可是,當愛情沒有以最好的方式產生時,借助外力的因素尋找,也不失為一個途徑。就像有句放之四海皆準的話:“條條道路通羅馬”,對於愛情的幸福也一樣,無論是你選擇哪種方式,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是真正的目的。相親,也只是其中的一個方式而已。用“邂逅”戀愛;用“相親”結婚也許是一種比較理智的生活狀態。
相親的婚姻在婚前雙方之間沒有太多的相互瞭解,好象更在乎對方的家庭背景和社會關係,夫妻間的瞭解應該說是從新婚之夜開始,他們也和自由戀愛的男女一樣,努力去迎合對方的習慣和愛好,努力的修正自己對方不喜歡的某些方面,可能剛開始發現對方有很多不足和所謂的缺點,這些不足隨著日子的流逝也會覺得很正常。而自由戀愛的男女在婚前相互之間表露的都是自己的優點,而在婚後平淡的日子裡發現對方的不足和所謂的缺點卻越來越多,這時男女雙方的想法都是一致的,對方騙了自己,因為婚前他(她)不是這樣的,這時他們要修正的是以前的想法和越來越多的矛盾。所以,事實證明,相親的婚姻比自由戀愛的婚姻更容易長久。
古時,大多是媒妁婚姻,甚至連相親也只是父母代看,可是婚姻反而長久,不像現在離婚率這樣高。或許有人會說,時代不同、環境不同了。那我們就以現代的科學研究來看現代的婚姻....
「媒妁婚姻」的夫妻被許多人視為是「秦晉之好」的聯姻,跟愛情沾不上邊。但是專家指出,父母作主、媒妁之言的夫妻,比起因激情而結合的婚姻,更能發展出持久的情愛。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研究顯示,那些媒妁夫妻或是透過父母或媒人介紹而成為伴侶的夫妻,感情傾向隨著時間越來越濃,而戀愛結婚,感情則隨時間推移減少。
在10年間,媒妁夫妻彼此間的依存感,反而會加倍強烈。感情專家表示,這是因為媒妁婚姻經過深思熟慮,會考慮到雙方家庭、興趣和生活目標是否能合得來。這意味他們在生活中更能堅定不移,培養出共患難、同享福的感情。
另一方面,那些戀愛結婚的夫妻,往往因激情而盲目,以致忽略這些重要細節。當相處變得困難時,他們較容易將困境僅視為彼此浪漫情懷的自然終點,一種命運告訴他們感情出問題的方式。
隨著西方社會離婚率上揚、單親家庭數創新高,研究人員認為,是時候該重新審視西方的愛情態度了。哈佛教授艾普斯坦(Robert Epstein)研究媒妁婚姻8年,檢視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東正教猶太人等不同文化族群的相關態度。
他的研究指出,戀愛夫妻的愛意在18個月內會開始消退多達1半。然而,媒妁夫妻的愛意往往逐漸增溫,感情會在結婚5年的時候約超戀愛夫妻。艾普斯坦認為,這是因為西方人將他們的愛情生活交託給機會或命運,常分不清愛情和慾念。然而其他文化尋覓的,則不只是激情。
艾普斯坦說:「在媒妁婚姻中,夫妻經過思考而結合。在西方社會,重視肉體吸引。然而,人們必須能區分愛和慾。強烈的肉體吸引非常危險,它會是盲目的。」
只是,相親算不算一次美麗的邂逅呢?我想,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領悟。浪漫的邂逅、一見鐘情的愛情,人人都曾憧憬,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當愛情姍姍來遲時,與其一個人苦苦尋覓,不如借助更多其他的途徑尋找。相親,用古早的方式,演繹著現代的愛情,也許會比自由戀愛少了一點浪漫,但一種形式自會有它的美好。相親過程中,會不會有愛情并最終走向婚姻,并不重要。以好的心態對待自己的生活,每一刻都會是嶄新的。快樂、和諧、幸福的生活,是每一個人心中的理想。幸福,就握在你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