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跨國境相親中心,可以為單身男性安排高成功率的大陸相親活動,協助單身男性可以透過相親來找到適合的伴侶,並完整辦理大陸新娘手續,輕鬆娶到大陸新娘!
不過,為了日後的婚姻比較好經營,我們堅持男女雙方資料透明,必須提供收入與工作證明之外;在大陸辦理結婚手續,依當地法律,還需要提供單身證明。
關於單身證明,不是拿身分證給人看配偶欄空白就可以,而是要到法院宣誓單身,由公證人開出單身證明,才是有效證明單身的法律文件。
至於「真的單身」!有不少人,曾經娶過大陸新娘,但因種種因素沒有辦理來台手續;所以,在台灣的戶政系統上是沒有記錄,也開的出單身證明;但是,在大陸,除非有辦好離婚手續,否則仍然是有婚姻記錄,無法再在大陸結婚的。
所以,如果曾經娶過大陸新娘,還想再到大陸相親,必需自行確認過去在大陸的婚姻已解除(我們無法代為確認,請自行與前妻聯絡確認),否則到時會無法辦理結婚登記。若無法確認大陸前次婚姻是否解除,但仍提出台灣法院相關離婚判決書或相關離婚協議書等,也可視狀況辦理。
如果,過去有離過婚的,就要辦有詳細註記,可以看出過去婚姻史的戶籍謄本,還要調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書五份。
再帶著以上文件與個人身分證、印章就近到各地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五份單身證明。
基本上,雖然是辦理五份單身證明,實際上只會拿到2份;因為,其中要承辦單位與海基會各要留等一份,然後海基會又會將其中一份寄往大陸當地公證員協會。
然後,就是要拿著這二份單身證明到大陸相親,然後相親成功後辦理大陸結婚相關手續。
最後,到大陸相親時,這二份單身證明都要帶,不少人有二份,就留一份在家預防文件有遺失,認為留一份來當備分,都只帶一份到大陸,結果就不能順利辦理大陸結婚;再次強調:參加大陸新娘介紹服務的相親活動,這二份單身證明都要帶到大陸,才能辦理相關大陸新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