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輔導】今天,有很多大陸新娘、越南新娘等新住民,嫁到台灣組成兩岸婚姻或跨國婚姻家庭;但不可否認的,有些新住民家庭環境欠佳,可能無力負擔健保費用,以下經濟弱勢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提供參考:
※經濟弱勢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申請條件※
1. 台灣籍配偶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
2. 新住民目前持有居留證,尚未取得我國國籍
3. 新住民喪偶或離婚在台扶養未成年子女(該未成年子女有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資格)
※經濟弱勢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申請須具備的文件※
1. 申請表
2. 台灣籍配偶身分證
3. 新住民居留證
4. 戶口名簿
5. 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
※補助多久&補助多少※
補助從申請的那個月開始一直到當年度12月,每一個年度都要重新申請。
若新住民在補助過程中取得身分證,就會停止補助,轉以本國人的身分接受其他政府補助。
低收入戶的設籍前新住民補助全額自付健保費,中低收入戶的設籍前新住民補助一半自付健保費。
※經濟弱勢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要去哪裡申請※
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或公所
提醒說明:
我們僅轉貼以上訊息,不提供進一步的諮詢解釋
若對以上「經濟弱勢設籍前大陸新娘越南新娘新住民健保費補助」有相關疑問,請直接詢問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或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