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輔導】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新住民來台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
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時發現及時提供妥善之防範或治療,故產前檢查是孕期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有益於孕期、分娩及產後期間之母子安全。
為持續保護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等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康,使渠等於懷孕期間,均能受到規律的產前檢查措施,保護其母子健康,政府擔位持續推動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期程:自107年8月1日起實施。
大陸新娘越南新娘沒有健保下的免費產檢與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對象、項目及基準:
對象及項目: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
補助基準:
(一)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所訂之孕婦產前檢查之補助標準辦理。
(二)依國民健康署公告「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所訂之補助標準辦理。
(三)依國民健康署公告「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服務方案」所訂之補助標準辦理。
產前檢查補助款申領流程:
一、新住民懷孕婦女(以下簡稱個案)應備齊下列文件,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戶口名簿正本
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
二、鄉鎮市區衛生所人員
查驗個案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於確認無誤後留存影印,並至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登錄個案基本資料,並由該系統列印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含衛生所存根聯)一式11份。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含衛生所存根聯)一式2份與乙型鏈球菌檢查記錄表1份、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記錄表2份,共計16份。待蓋衛生所人員職章後核發給個案14份,作為就醫憑證使用,並將存根聯與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留存衛生所備查。
三、由個案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1份(含乙型鏈球菌檢查紀錄表1份)及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記錄表2份,配合產檢使用,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每次產前檢查使用1張個案紀錄聯,除因特殊原因,遺失不再補發。
四、提供產前檢查之醫療院(所)及助產所,按月填具醫療補助款申領清單及領據,連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1份及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記錄表影本,於次月2日前送衛生局審核。乙型鏈球菌檢查記錄表及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記錄表(正本)請存於病歷。
五、衛生局審核醫療院所及助產所送件資料,並至「婦幼健康管理系統」登打醫院寄來之「個案紀錄聯」所載資料後,再至「婦幼健康管理系統」列印「申領送件清單」,於每月10日前將申領送件清單連同個案紀錄聯、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1份及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記錄表影、醫療補助款申領清單及領據送國民健康署核辦。
而以上許多官方文字很多,但大陸新娘或越南新娘新住民只要瞭解以下重點即可:
在還沒有健保以前,可以帶戶口名簿、居留證到各地衛生所,就可以領到14份就醫憑證,就可不用花錢的進行產檢與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提醒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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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以上「大陸新娘越南新娘沒有健保下的免費產檢與乙型鏈球菌篩檢」有相關疑問,請直接詢問國民健康署